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批准发布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包括通则、养老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和密室逃脱类场所5部分。该系列标准填补了本市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空白,将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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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空白
北京市作为全国人口老龄化前沿城市之一,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大量养老机构应运而生。养老机构具有服务对象特殊、疏散救护困难等特点,火灾风险高、社会关注度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为养老机构提供专业性、规范性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将填补北京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提出了消防控制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融合联动等消防安全智慧化管理,建立老年人用火用电用气登记管理、落实全过程火源管控,限定最大用电负荷,降低火灾风险。
受老年人生理机能因素影响,养老机构失能、行动不便老年人应急疏散逃生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失能老人火灾营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系列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失能老年人营救人员、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科学有效帮助行动不便老年人快速疏散逃生。
养老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考虑到发生火情后,日间与夜间疏散条件以及人员状态的不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分别明确日间和夜间防火巡查的频次:日间至少每4小时巡查1次,夜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1次。此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还规定,养老机构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组织开展1次防火检查;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至少每年组织1次夜间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密室逃脱类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密室逃脱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对密室逃脱类场所的场所设置作出详细规定。密室逃脱类场所宜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且不应设置在住宅建筑、彩钢板建筑、村(居)民自建房等建筑物内。
密室逃脱类场所需能“一键逃生”
场控室是设有广播及监控设备,用于对每个主题和房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并能随时进行语音对讲的专门处所,是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应急处置的核心区域,因此,《密室逃脱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对其规定了一些特殊要求。场控室不应与充电间、化妆间、办公用房、道具间、员工休息区等共用;场控室应至少每日测试1次一键开启所有房间门、一键停止所有游戏的功能。在应急疏散时,场控室值班人员应停止场所内所有游戏,播放应急广播;场控室值班人员应一键开启所有房间门,打开应急照明设施;每个楼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应安排疏散引导员;场控室值班人员应使用消防广播和视频监控系统,角色扮演工作人员配合自防自救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按照面积分三级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将大型商业综合体定义为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该规范适当地提高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规范》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按照建筑面积分为了三类,根据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对北京市100多家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统计分析,其中建筑面积4-10万平方米的有50家;建筑面积10-25万平方米的有47家;25万平方米以上的有14家,因此,《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将10万平方米、25万平方米作为分界点,将大型商业综合体分成三类,便于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需配备至少1名消防专业技术人员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了相关的消防法规外,还涉及到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一致性管理,专业性较强,因此,《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北京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实际,提出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里配备至少1名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此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提出多产权、多管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 消防工作管理委员会。设置的目的是加强多产权、管理单位间的沟通联系,促进其共同明确、共同履行消防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管理问题,保障消防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综合首都之窗网站、北京日报、新京报等
编辑:王大伟
责编:刘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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