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 > 详情

银星能源: 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全球播报

2023-03-20 23:13:48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公

司与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

长任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证券与法律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

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存

款风险,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

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

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

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

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

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

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三条    公司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须取得财务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年报;

  发生存款业务期间,须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年

报,财务公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关联交易期间,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若发现财务公司资金状况发生异常,应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并

启动风险处置预案。

  第四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处置措施及程序

     第五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立即启动风险处

置预案: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

第31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

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

资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六)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

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七)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

还。

  (八)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

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十)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

  (十一)财务公司被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

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

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

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

任,并制订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

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

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

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七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财务公司

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

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八条 存款风险平息后,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对财

务公司经营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重新进行评估,必要时调

整存款比例。

  第九条 针对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事件,领导小组要组织人

员对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及相关处置措施进行认真

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完善风险处置措施和程序,更好做

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由存款风险

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上一篇:当前视点!被陌生网友安排偷渡赴缅 三名在缅甸失联学生已移交中国警方
下一篇:最后一页